我們是丙氣凝神,繫心汐新的吳紹安、劉緒宇、蔡曉容。我們從大學時期就開始到校外參與各種活動,了解各種社會議題、公共參與。起初由新店安坑在地青年的吳紹安,看見山坡地住宅存在著一些亂象與爭議,舊有的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隨著安坑輕軌及捷運汐東線的開發,在安坑及社后又將出現各種炒地皮的現象,然而,這些地區原本都是山林保育地,當人們不斷將住宅與開發案與山爭地,大自然真的有辦法承載嗎?於是邀請他的兩位夥伴一起完成這個議題。
好山好水好安全?-山坡地住宅的想像
活動資訊
團隊介紹
議題介紹
【議題背景介紹】
臺灣地狹人稠,尤其在都會區快速發展下,人口逐漸從都會中心往城郊尋找相對便宜的居住用地,然而,以臺北都會區來說,臺北的地形是為盆地,盆地的周圍群山環繞,因此在民國六、七十年代,隨著商業發展,臺北都會區的工作機會增加,如同林強的《向前行》歌曲中提到,許多打拼的青年選擇離開鄉村來到臺北都會區就業。人口的快速湧入,導致城市快速擴張,當城市已擴張到山麓,大批建商遂開始開發山坡地,並打造集合式社區住宅,並預計規劃公共設施,主打遠離塵囂、親近山林、坪數大,推出時獲得中經濟收入穩定的中壯年及老年喜愛。甚至根據不同的相對地理位置,有些山地建物的陽台面向臺北盆地,可居高臨下盡收遠景,在當時人們的記憶裡,這些房屋媲美香港的山坡地豪宅,是一種優越與尊榮的象徵。
當時的山坡地保育意識不如現今,建商取得土地後開啟一連串的行政作業,包括取得土地用途變更、取得建築執照等,這些建商是依據民國七十二年前的《山坡地利用保育條例》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北臺灣山坡地開發的篇章就此展開,遍及淡水、基隆、木柵等地,其中又以汐止、新店的開發面積最大。後續在民國七十二年內政部頒布《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加強對山坡地開發的管理約束與限制。而後,這些民國六、七十年代透過土地變更蓋成的建築,俗稱「老丙建」。老丙建在民國72年以前,是非都市山坡地,檢具水土保持合格證明,即可申請地政機關辦理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大部分僅經過初步整地,無需要向中央政府申請開發許可,未有完善水土保持設施及未留設足夠之社區設施土地、公共設備。
【丙建VS.老丙建】
- 丙建:指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規定之丙種建築用地。
- 老丙建:指在「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發佈實施(民國 72 年)前,非都市山坡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檢具山坡地開挖整地計畫書,向縣(市)政府水土保持主管機關申請水土保持施工,經施工完成查驗合格,取得水土保持合格證明,即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變更編定之丙種建築用地。
- 老丙建的問題一:土石危機、責任在誰?
隨著時代變遷和城市發展,老丙建的問題也逐漸浮現。例如,土地利用不當、地形地質問題、建築品質監管不足等,都成為丙種建築用地潛在與防災有關之問題點。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的汐止林肯大郡事件,當時溫妮颱風侵襲北臺灣挾帶豪大雨,導致位居林肯大郡後方擋土牆的山地頓時增加大量水體,擋土牆無法承受重量後旋即崩塌,大量土石直接衝近林肯大郡民宅內,遭成2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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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悲劇後,政府透過立法針對「順向坡」的開挖有更嚴格的限制,並在往後透過地理資訊科技提升,公告土石流潛勢溪流等公開資料,也針對各地擋土牆的裂縫進行位移監測,然而,養護或修繕費用是龐大開銷,究竟應該由政府負擔或是住戶分擔,或是如何有效協商官民金額負擔比例。近年汐止伯爵山莊又發生土石流事件,希望民間也可以透過公民的力量思考,如何強化監測、疏散等防災技能,以及監督相關單位是否有落實山坡地開發的守門員,在相關許可的核發上是否有公平正義?可再分為以下兩點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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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老丙建社區建築法源不足,如何保障權益:社區設施土地列為公共設施用地,亦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致衍生出同一建築基地有建物產權卻無公共設施土地產權,或有公共設施土地產權卻無建物產權之不合理現象,導致現有抗爭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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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發展與生活品質如何兼顧:老丙建地區因非屬擬定計畫型開發,地方政府在安坑創土地使用項目,自創新詞「已開發密集建築用地」;而內政部目前放任地方政府將山坡地老丙建社區土地納入都市計畫,視為「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將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與鄰里性公共設施混為一談;一般而言山坡地住宅的設計上,都未能有完善水土保持設施及未留設足夠之公共設施、公共設備,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執行上,形同失落的空間,非但阻礙地區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生活、教育等發展,更嚴重影響社區居民之生活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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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丙建的問題二:產權不明或土地破碎?
經土地變更後的用地,可能因為當時地籍測量的技術不佳,或是行政人員疏漏,導致土地面積或邊界範圍產生爭議,由於山坡地不同區塊的坡度、地質條件皆不同,無法像平地可以透過土地整合或容積移轉的方式解決。由於多數社區興建的背景,多採用封閉式單一出出入口,希望人、車都能透過保全的管制下維護治安。然而隨著緊鄰的社區逐漸落成,既成道路、私有道路爭議有所耳聞,常見的爭議點包括社區聯外道路經過私人土地,或是社區出入口或經過其他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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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多數社區興建的背景,多採用封閉式單一出出入口,希望人、車都能透過保全的管制下維護治安。然而隨著緊鄰的社區逐漸落成,既成道路、私有道路爭議有所耳聞,常見的爭議點包括社區聯外道路經過私人土地,或是社區出入口或經過其他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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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諸如此類的爭議,主因是這些區域有別於都市計畫明確區分道路用地及私有土地,導致在土地的使用上不明確。非都市土地開發之住宅社區,一旦納入都市計畫,土地登記簿標示部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則均為空白。可想而知,私人土地上較無法顧及公眾利益,因此未來甚至若要架設一個電塔、或公共設施等,都有可能因為土地所有權人的反對,而影響整個住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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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丙建的問題三:建商養地未來繼續施工?
- 隨著安坑輕軌通車,以及捷運汐東線陸續完成開工作業,在新店安坑及汐止社后一帶,正是本次專案的主角「老丙建」所「盛產」的兩處,交通建設的興建順勢提高地價、房價,讓許多已由建商完成土地變更但未開發的土地,開始提出興建興建的規劃,這些建商得以「合法地」興建「不合時宜」的住宅。依據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已經發出去的建築執照,究竟該如何進行管控及協商,甚至是由政府介入洽談土地轉移等。再者,安坑當地社區設施土地,未有公共建設基金:基於早期法令未完備,而造成新店區小城段社區設施欠缺管理維護及經費,且發生社區設施土地移轉予他人等現象,又該如何解決便顯得格外重要!
踏查:前進台北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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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分享:高松根-社區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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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分享:郭仁澤-居民對抗政府與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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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一:山坡地住宅的問題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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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二:山坡地住宅的防災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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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發表 |
山坡地住宅的議題在社會上較無密集的討論,為了讓參與者能夠走進這個議題,我們選定了「防災」作為切入的視角。在田野的過程中,我們發現許多民眾在買房時僅留意屋內格局、公共設施、生活機能,甚至是風水、未來有沒有機會增值等,但對於「防災」的意識卻不高,即便政府有公開資料可供查詢,但民眾可能不熟悉如何使用、沒有概念。但防災的責任不僅僅是政府,對於每個人來說,多一分知識就多一分保障。我們期待透過本次活動,能達到防災知識的資訊平等,降低資訊落差,並集結參與者的創意,能夠使用社區營造、防災社區等方式,來打造一個宜居的居住環境。日後,也期許能夠將本次的辦理成果,繼續作為政策或學術研究精進的參考依據。
【場地資訊】
地點:新北市立達觀國民中小學(新店區僑信路1號)
交通資訊:
1.輕軌安坑線搭乘至「臺北小城」站下車
2.搭乘臺北捷運綠線至「新店區公所」站後轉乘 綠8路線 至 「台北小城(三)」下車 即抵達
3.搭乘臺北捷運綠線至「七張」站後轉乘 新北市公車 綠15路線 至 「輕軌台北小城站(達觀國中小)」下車 即抵達
4.搭乘臺北捷運綠線至「新店區公所」站後轉乘 643、648、905 、棕7 路線至「薏仁坑 」下車後,步行500公尺(約7分鐘)即抵達
5.搭乘臺北捷運橘線至「景安」站後轉乘 橘1 路線至「薏仁坑 」下車後,步行500公尺(約7分鐘)即抵達
6.搭乘臺北捷運棕線至「六張犁」站後轉乘 935 路線至「薏仁坑 」下車後,步行500公尺(約7分鐘)即抵達
7.搭乘 橘1、橘9、棕7、624、643、648、779、905、906、909、913、935 至 「薏仁坑 」下車後,步行500公尺(約7分鐘)即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