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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共好:台南光電的治理暨公正轉型

團隊名稱 / 社團法人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

活動人數 / 30 人

報名截止

活動資訊

團隊介紹

台南新芽於2016年底成立,希望藉由組織公民團體,持續關心市政議題、監督議會,並降低公共參與門檻,讓更多民眾願意一起來討論、擘劃台南成為宜居城市的可能;此外不僅在地發生的議題,也將全台性議題帶到台南倡議,並向下培力高中職學生等下一世代的年輕公民,企盼強化在地公民社會的形成,達到由下而上深化台灣民主的效果。

本次活動將和參與者一起思考台南光電開發的治理,並討論台南市政府在此當中是否應主動扮演重要且適當的角色。因此活動將視情況優先錄取台南光電開發的利害關係人,期望增加本次活動成果的代表性。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傳訊息至本會臉書粉絲專頁詢問,或寄信至本會電子信箱、或來電亦可。
E-mail:info@tnsprout.org
電話:06-2227926

議題介紹

議題現況及問題:
2025 年全台灣光電裝置容量目標為 20GW,2022 年公布的 2050 年淨 零碳排路徑更希望,2026 年後以每年太陽光電增加 2GW 為目標,在 2050 年要達到光電 40GW 至 80GW。然而為了趕上規劃目標而遍地開 花的光電案場,在全台灣產生諸多問題,舉凡「農電共生」政策就數 度被質疑是讓業者「假種田、真賣電」;「漁電共生」也因為可能侵害 濕地保育與養殖戶工作權益,而爆發衝突。
光電的開發往往會對周邊生態與居民的影響,導致綠電與環境的衝 突,尤其是台南七股地區,將近目前已有將近十分之一的土地開發為光電案場,未來還會繼續擴大至五分之一,開發規模之大,勢必需要更加嚴謹的治理。過去,公民團體曾推動訂定自治條例,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遂提出《臺南市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設施審查自治條例》草案,但最後胎死腹中,僅有規範較為鬆散且層級更低的《臺南市太陽 光電設施設置監督管理辦法》。
目前為因應 2023 年中央《氣候變遷因應法》的修法,臺南市政府正在 研擬《臺南市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就西元 2023 年 2 月 8 日釋出的草案版本看來,僅於第六條揭示:「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辦理淨零轉型相關執行方案,應扶助轉型過程中之弱勢族群,減輕轉 型過程受影響成本及辦理低碳永續發展稅捐徵免,並適時辦理公民對 話,廣納收集意見,以確保社會公正轉型。」屬於公正轉型核心工作,另外在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本府所屬各機關(單位)、學校施作工程 時應保存自然環境之完整,事先進行生物資源調查、環境監測等工作,避免造成棲地破碎化並採用生態補償措施,以維護生物多樣性。」也觸及能源轉型須兼顧生態的課題,然而 2 則條文都規範地十分模糊,未來究竟為如何執行,有賴公民於現在的階段即參與其中,確保自治條例的完善。此外,第五條雖規定:「本府為推動本市淨零排放達成城市永續目標,應成立臺南市淨零排放管理基金;其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對於如何運用基金卻隻字未提,若能明確規範用於公正轉型、環境與社會檢核等事項,應能降低綠能開發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與衝突。

議題之多元觀點與公共重要性:
光電開發是現今為確保達成 2050 年淨零碳排目標,所必須加速推動的工作,為達到將來再生能源佔比 60-70%的目標,中央政府計畫 2050 年要達到光電 40GW 至 80GW 的發電量,因此農地種電、漁電共生、濕地種電的情形就越來越普遍。然而過程中因為欠缺規劃、審核與監 管,導致過去台灣各地接連爆發光電開發濫墾山林、侵占農地、破壞濕地等情形。在此前提下,本議題的多元觀點至少包含:
1. 光電開發之於不同身分角色(地主、農漁業者、在地居民、光電 業者等)的利弊考量。
2. 各類型光電開發對於自然環境及社會之影響(面向與程度)?「環境與社會檢核」之評估審查應/可含括哪些項目?(例如哪些開發需要導入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
3. 如何兼顧能源轉型及環境永續?環境影響、社會衝擊、淨零目標之間如何取捨?各方角色利益若有衝突時,應以什麼目標作為優 先考量?(例如是否應以生態為開發時的第一考量;是否應以居民權益為開發時的第一考量;是否應以加快光電佔比提高為開發時的第一 考量;環社檢核機制如拖慢再生能源佔比的提高速度怎麼辦)
而此議題對整體社會公民社會亦有即高的重要性,由於目前各縣市都在為 2050 年淨零碳排的目標制定相關策略,如若台南可以率全國之現 提出進步又具體可行的自治條例與相關辦法,勢必能提供其他縣市做 為未來參考,此將有利於台灣能源轉型的推動,也會確保過程中都有顧及公正轉型的理念。 

議題分享人

議題分享人照片
個人經歷

成果展示

活動側寫

在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能源方針之下,發展綠電能源轉型已經是刻不容緩需求,多一種無污染、不必仰賴進口資源能源,更可以促進環保、淨零,還有提高臺灣電力自主性。

即使政府大力推動,也設定2025年太陽能光電建置目標為20GW(10億瓦),但截至2022年底,距離目標值仍有近10GW差距,達成度僅有5成。而當政府與產業都在推動光電同時,也發生越來越多爭議事件,許多人認為大量設置光電板設備會搶走了農地、漁塭、滯洪區或自然動植物棲地,甚至引發臺南七股的居民大舉北上抗議。

以臺南在地青年為主要訴求、積極為地方議題發聲的臺南新芽協會,在觀察七股光電發展時指出,臺南七股過往以鹽田及黑面琵鷺知名,近2年卻因為大舉發展太陽光電,地景地貌已有了大幅的改變。「七股目前已有近1/10的土地開發為光電案場,未來預估會擴大至1/5。」而在這開發過程中,難道就沒有與環境或在地社區共融的光電發展方案嗎?在地方快速改變過程中,公民與地方的聲音越早開始介入,其實就可以減少未來可能的衝突風險。

光電開發有多種類型:漁電共生、農電共生、土地變更、屋頂型光電等,每一種又有室內外或尺寸不同的次分類,每一個細分類都有不同的技術、檢核程序、管理單位、影響層面等差別,有多少人能釐清這些細瑣的差異,且從中挑出並檢視影響生態或現有產業的問題,還更進一步嘗試去釐清或解決?

這次活動來了許多不同背景的參與者,基本上沒人反對光電的發展,卻對於「如何發展?」、「地方政府的角色?」、「法規該從何規範?」、「共融光電從何著手?」等有許多想法,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期許能夠收集更多各方不同的聲音,才能建立綠能共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