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議題:無家者的居住正義—居住正義之路,從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出發。
一、事前及自主演練:
1.事前演練:113年7月1日,線上會會議。
2.自主演練第一場:113年7月5日,屏東縣遊民收容所田野調查。
3.自主演練第二場:113年7月7日,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三樓305會議室。
二、參與者統計:共計36人與會。
1.日期:113年7月8日(星期一)09:30-17:30
2.地點: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三樓305會議室。
年齡層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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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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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18-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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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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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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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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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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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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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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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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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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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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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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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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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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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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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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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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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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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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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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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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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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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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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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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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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傳報導:
宣傳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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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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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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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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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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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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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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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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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wtie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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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公文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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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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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至台南、高雄、屏東及台東等21所大專校院,並邀請參加報名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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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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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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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協會會員公告並邀請參加報名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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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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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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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新聞、今傳媒等共計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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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結論或建議:
(一) 推動無家者居住優先政策:
1. 推動無家者居住優先政策:
i. 以集合式的社區型態辦理,以建立無家者間的社會網絡。
ii. 可分階段性推動,先以集合式社區形式,再以融入社區的形式提供住宅。
iii. 集合式居住的規劃仍需建立在無家者個人意願上,若強制遷移,恐與我國民主人權價值相違背。
iv. 若優先考量無家者居住權,仍兼顧其他弱勢戶的居住權益,需建立公平、可被接收的規則。
2. 設立居住委員會,需包含多元專業工作者,如:社工室、心理師、社區規劃師等。
3. 入住需配合相應義務:
i. 居民不需負擔房租,但需要從事工作或社區勞動等義務。
ii. 最長5年,居民需配合穩定就業;並設計薪資代管機制,協助固定薪資儲蓄。
iii. 安排輔導課程或活動,居民可透過參與兌換水電時數減免。
4. 空間選擇:
i. 考量社區民眾的接納程度,建議設立於警局附近;抑或是鄰近宗教團體,以便引入社福資源或改變無家者自我認知。
ii. 地點選擇仍需考量取得用地、產權的可行性。
5. 對居住優先政策的疑慮:
i. 若無家者出現福利依賴或不願意改變的狀況,則會對居住優先政策持保留態度。
(二) 建立相關法規、制度,整合各部門協力模式:
1. 訂立無家者專法,並明確定義無家者身份認定的標準。
2. 無家者議題涉及警政、社政、衛生福利等多部門協力,目前無上位法規,不同部門間處理立場不一致,難以取得無家者之信任。
3. 建立無家者特徵分流機制 :
i.設定明確評估指標,依是否具備工作能力進行分流,具備工作能力者協助社會復歸,年長、工作能力喪失者協助引入社會福利資源。
ii.將面對不同生命困境的無家者進行分流,如:疾病、藥癮。
4. 引入產業、職訓資源:
i.訂立企業定額進用之法規。
ii. 媒合民間、在地企業提供就業機會。
iii.辦理職訓課程。
iv.邀請成功復歸社會之無家者經驗分享,成為其他無家者復歸社會的動力。
(三) 改善社會大眾對無家者的觀感印象:
1. 由媒體報導無家者正面案例,避免加深刻板印象。
2.拍攝台劇,讓大眾深入理解無家者之處境。
3. 無家者與社會大眾的緊張關係,最直接可見的是周遭社區的鄰避效應,建議更務實地想像社會溝通的情境與方式。
(四) 引入其他社會資源:
1. 鼓勵民間團體、企業辦理收容機構。
2. 引入正能量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