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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的居住正義

團隊名稱 / 臺灣潛進永續教育協會

活動人數 / 35 人

報名截止

活動資訊

團隊介紹

我們於2020年底成立「SDGs專題教育團隊」,起初由8位關心永續議題的大學生所組成,期望能喚起青年學生們對社會的關心及連結。期間我們透過營隊課程與行動培育計畫,建立青年的夥伴關係,並從臺灣在地開始,一同審視臺灣政府、民間團體、企業集團、非營利組織等如何實踐17項SDGs目標,學習在地的行動如何與國際接軌,活化永續發展並能結盟全球夥伴,共同為我們全體人類社會有所助益。

2024年正式成立「社團法人臺灣潛進永續教育協會」以教育為途徑推廣永續發展,並以潛移默化、循序漸進的推動方向前進,透過感受、理解與行動,持續深耕並傳遞永續發展教育,發揮永續教育影響力為宗旨。

我們的願景與使命
1.帶動永續

  • 作為永續發展教育的「領導者」,推廣永續的願景與價值,喚起更多人的關注與投入。

2.參與世界

  • 作為永續發展教育的「響應者」,關注全球永續發展的趨勢,並能敏捷、即時地回應。

3.創造改變

  • 作為永續發展教育的「實踐者」,推行永續發展教育計畫,促進教育變革,實現永續效益。

我們的三大面向、六個價值

1.社會關懷

  • 關心社會,利他精神。

2.自我韌性

  • 自我察覺,擁抱不確定。

3.團隊合作

  • 積極自律,負責任態度。

 

無家者的居住正義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努力的議題,在推動永續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不僅關注環境、社會、經濟等發展,我們更重視社會正義和人權議題。無家者的居住正義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公共議題,我們透過青年好政系列-Let’s Talk活動,激發青年對這議題的關注與行動,共同推動社會變革與永續發展,同時促使各界共同努力,為無家者創造更美好的未來,實現真正的居住正義,我們期望在推動永續發展教育方面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並為社會帶來持久的正面影響。

議題介紹

無家者的居住正義是一個複雜且緊迫的社會議題,涉及多方面的問題和挑戰。本次是要探討無家者的居住現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可能的解決方案,期望能喚起社會對此議題的重視。

一、現況及問題

1.強制安置與人權問題

  • 社會上普遍認為應該強制安置無家者,但這種觀點忽略了強制收容可能涉及的人權問題。無家者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強制性措施可能侵犯他們的基本權利。

2.無家者的人際連結與需求

  • 無家者常因缺乏人際連結而面臨社會適應問題,且他們的需求多樣,並不僅限於居住問題。他們可能需要心理支持、醫療服務以及就業機會等綜合性幫助。

3.社會住宅不足

  • 台灣社會住宅資源明顯不足,無法滿足無家者的需求。公私部門雖需合作以解決此問題,但在實際執行上仍面臨諸多挑戰,難以有效落實無家者的居住正義。

4.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

  • 無家者屬於十二類弱勢戶之一,可享有較優惠的租金價格,但在缺乏合理可負擔基準的情況下,補貼額不足,無法有效減輕他們的租金負擔。

5.自立與住宅資源

  • 協助無家者自立過程中,住宅資源是社會工作者的重要工具。然而,現行政策在實際執行上缺乏相互連結與整合,導致資源分配不均。

6.露宿公共空間

  • 無家者露宿於公共空間時,常遭受執法單位或其他人員的驅逐與騷擾,這不僅侵犯他們的基本權利,也加劇了他們的困境。

7.居住需求未獲回應

  • 無家者的居住需求未能有效回應,主要因台灣的遊民政策被界定為社會救助問題,而非居住問題,導致政策設計與實施無法全面解決無家者的居住困難。

8.鄰避效應

  • 無家者在申請居住津貼補助時,經常受到鄰避效應的影響,社區居民對無家者的歧視和排斥使得政策的推行更加困難。
     

二、多元觀點與公共重要性

1.居住優先策略

  • 居住優先(Housing First)策略是一種積極且有效的解決方案,優先滿足無家者的居住需求,再提供其他支持性服務,這種方法特別對長期無家可居者有效,且能節省社會資源。

2.社會觀感與發聲困難

  • 無家者常因社會觀感不佳而難以發聲,他們缺乏中間橋樑來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權利,這限制了他們的基本權益。

3.弱勢救助與汙名化

  • 無家者被視為弱勢救助對象,這種過度汙名化的過程使得他們更難以被平等對待,社會應重新認識和理解無家者的處境,去除刻板印象。

4.青年參與

  • 邀請青年朋友參與討論無家者問題,讓他們在關鍵的社會議題中發揮作用,這有助於提升對無家者權益的重視和改善。
     

三、預計討論之子議題

1.無家者標籤化與居住正義

  • 探討無家者標籤化問題,分析如何在社會福利與住屋政策中維護並落實居住正義,避免無家者因標籤而受到不公對待。

2.公民權利與居住權

  • 無家者應被視為擁有公民權利的個體,其居住權應得到保障,不能僅僅被排除為弱勢救助對象,應強調其基本人權。

3.支持性服務與現況改變

  • 無家者的居住正義不應以改變現況為前提,而應搭配支持性服務,提供全面性的幫助,這樣才能有效解決無家者的長期困境。
     

無家者的居住正義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努力的議題。透過政策的改進、社會的理解和資源的合理分配,我們可以為無家者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實現真正的居住正義。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喚起更多人對無家者問題的關注,促使各界共同努力,為無家者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議題分享人

議題分享人照片
個人經歷

成果展示

活動側寫

討論議題:無家者的居住正義居住正義之路,從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出發。

 

一、事前及自主演練:

1.事前演練:113年7月1日,線上會會議。

2.自主演練第一場:113年7月5日,屏東縣遊民收容所田野調查。

3.自主演練第二場:113年7月7日,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三樓305會議室。

 

二、參與者統計:共計36人與會。

1.日期:113年7月8日(星期一)09:30-17:30

2.地點: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三樓305會議室。

      年齡層

性別

(單位:人)

青年(18-35歲)

非青年

學青

社青

18歲以下

35歲以上

12

3

0

0

14

2

0

5

其他

26

5

0

5

合計

31

5

 

三、宣傳報導:

宣傳期間

宣傳管道

宣傳內容

宣傳方式

備註

6/14

官方網頁

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https://www.twtiea.org/

 

6/24

電子公文函稿

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發文至台南、高雄、屏東及台東等21所大專校院,並邀請參加報名與會

 

7/1

LINE官方帳號

活動說明及報名訊息等

針對協會會員公告並邀請參加報名與會

 

7/8

媒體新聞報導

活動報導

屏東新聞、今傳媒等共計8

 

 

四、 結論或建議:

(一)      推動無家者居住優先政策:

1. 推動無家者居住優先政策:

                                            i. 以集合式的社區型態辦理,以建立無家者間的社會網絡。

                                           ii. 可分階段性推動,先以集合式社區形式,再以融入社區的形式提供住宅。

                                         iii. 集合式居住的規劃仍需建立在無家者個人意願上,若強制遷移,恐與我國民主人權價值相違背。

                                         iv.   若優先考量無家者居住權,仍兼顧其他弱勢戶的居住權益,需建立公平、可被接收的規則。

2. 設立居住委員會,需包含多元專業工作者,如:社工室、心理師、社區規劃師等。

3. 入住需配合相應義務:

                                            i.  居民不需負擔房租,但需要從事工作或社區勞動等義務。

                                           ii. 最長5年,居民需配合穩定就業;並設計薪資代管機制,協助固定薪資儲蓄。

                                         iii. 安排輔導課程或活動,居民可透過參與兌換水電時數減免。

4.  空間選擇:

                                            i. 考量社區民眾的接納程度,建議設立於警局附近;抑或是鄰近宗教團體,以便引入社福資源或改變無家者自我認知。

                                           ii. 地點選擇仍需考量取得用地、產權的可行性。

5. 對居住優先政策的疑慮:

                                            i. 若無家者出現福利依賴或不願意改變的狀況,則會對居住優先政策持保留態度。

(二)      建立相關法規、制度,整合各部門協力模式:

1.  訂立無家者專法,並明確定義無家者身份認定的標準。

2. 無家者議題涉及警政、社政、衛生福利等多部門協力,目前無上位法規,不同部門間處理立場不一致,難以取得無家者之信任。

3. 建立無家者特徵分流機制   : 

                                            i.設定明確評估指標,依是否具備工作能力進行分流,具備工作能力者協助社會復歸,年長、工作能力喪失者協助引入社會福利資源。

                                           ii.將面對不同生命困境的無家者進行分流,如:疾病、藥癮。

4. 引入產業、職訓資源:

                                            i.訂立企業定額進用之法規。

                                           ii. 媒合民間、在地企業提供就業機會。

                                         iii.辦理職訓課程。

                                         iv.邀請成功復歸社會之無家者經驗分享,成為其他無家者復歸社會的動力。

(三)      改善社會大眾對無家者的觀感印象:

1. 由媒體報導無家者正面案例,避免加深刻板印象。

2.拍攝台劇,讓大眾深入理解無家者之處境。

3. 無家者與社會大眾的緊張關係,最直接可見的是周遭社區的鄰避效應,建議更務實地想像社會溝通的情境與方式。

(四)      引入其他社會資源:

1.  鼓勵民間團體、企業辦理收容機構。

2.  引入正能量團體。